关于申报2015年度学术科研成果的通知

2016-02-29 科技处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及学术成果管理,活跃学术科研气氛,促进科研交流,提高学术科研水平,根据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成果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对学院2015度(201511日至20151231日)学术及科研成果进行申报登记。具体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院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申报范围

1.获得市级及以上(含全国性行业学会/协会)奖励的科研、教研成果;

2.经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含全国性行业学会/协会)鉴定或评审结题验收的科研、教研成果;

3.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4.公开出版的著作(专著、译著等)、教材、科技出版物;

5.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立项的市级及以上教研、科研项目;

6.发明专利和被县级以上政府采纳的其他科研、教研成果;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类别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所对应的申报表——著作、教材、译著类(表1);论文类(表2);教研科研项目、专利类(表3)及获奖情况(表4),(具体见附表,可下载)一式二份,并提交申报电子稿和相关支撑材料(含成果原件)。

2.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及获奖等成果(不含院级精品课程、开放课程、教学改革类成果)以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并经部门签署推荐意见(盖章),连同本部门2015年度成果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科技处,

3. 成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322,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