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四川省文联决定在本年度开展第十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工作,请根据《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川文联[2022]41号)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参评作品资料于 2022年7月5日前报送给学校科技处刘涛老师,再由科技处统一报送参评。
附:
关于组织参评第十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市文联.pdf
关于开展第十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工作的通知.pdf(四川省文艺联合会文件)
附件1-4:评奖实施办法-申报表-授权书-评奖工作纪律.doc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