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工应用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2024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2024-02-27 科技处 点击:

精细化工应用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2024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建设方针,精细化工应用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单位开放课题申报,旨在支持化工、材料和环境等领域的研究。该实验室涵盖了各种技术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无机非金属材料、金属材料、有机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应用化工、环境保护、新型医药等领域的应用或应用基础研究,优先支持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

一、申请方向如下:

1、化工类

支持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应用化工等领域项目申报,结合化工发展趋势、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

1.1精细化工类,支持各类精细化工过程与相关基础理论研究。

1.2应用化工类,支持生物原料深加工的转化技术、食品化工过程,化学品安全及化工过程等研究。

1.3环境保护,支持精细化工科学技术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应用等研究。

2、材料类

支持但不限于无机非金属材料、金属材料、有机和高分子材料等相关领域项目申报。

2.1无机非金属材料,支持传统无机非金属材料性能改进的基础研究,结构性能设计、制备方法的研究,聚焦新能源、催化剂、电子材料等基础研究。

2.2金属材料,支持传统金属材料性能研究,加工工艺研究,金属基复合材料制备,金属功能材料性能研究等。

2.3有机和高分子材料,支持但不限于天然有机高分子材料、生物基有机高分子材料、有机高分子复合材料、医用有机高分子材料、环境友好有机高分子材料等化学和物理改性的基础研究,支持具有光、电、磁特性的各类功能有机高分子材料的研究等。

3、生物医药类

3.1支持医药分子结构设计创新,合成新型医药中间体等;

3.2支持前沿医药中间体的合成工艺研究等;

4、前沿交叉类

其他与精细化工密切相关的前沿交叉领域。

二、开放课题申请资助的对象和条件

1.面向国内高校、企业以及研究院所,从事化工类、材料类相关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

2.申请人即为课题负责人,课题组由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必须包括精细化工应用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至少1人,见附件2)组成,课题组应形成一定的学术梯队。不支持无课题组成员的课题申报。1人只能主持1项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认真审查,并加盖科技部门公章。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3.课题负责人有本实验室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在读博士研究生单独申请必须由导师推荐。

4.考核指标

4.1重点课题考核指标:

除满足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要求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SCI收录论文2–3篇;

(2)发表EI收录论文3篇;

(3)受理发明专利1项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且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

(4)受理发明专利1项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且发表EI收录期刊论文2篇。

(5)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获得15万元以上的转化收益(需由所在单位财务提供相关经费证明,并证明是由本开放课题支持)。

4.2一般课题考核指标:

除满足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要求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SCI或EI收录论文1篇;

(2)受理发明专利1项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且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北大版)1篇;

(3)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获得5万元以上的转化收益(需由所在单位财务提供相关经费证明,并证明是由本开放课题支持)。

4.3 指导课题的考核指标:

除满足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要求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

(2) 公开发表专业期刊论文1篇;

(3)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获得2万元以上的转化收益(需由所在单位财务提供相关经费证明,并证明是由本开放课题支持)。

5.资助经费:具体资助额度根据重点实验室当年财务状况确定,以立项公示为准。

6.开放课题研究成果所有权为精细化工应用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与申请人员所在单位共享,且必须达到以下要求,否则课题研究成果不予认可。

(1)课题成果申请专利时,必须将“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作为申请单位之一。

(2)论文和成果转化等须标注“精细化工应用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TheKey Laboratory of Fine Chemical Application Technology of Luzhou)和项目编号,必须将“精细化工应用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作为成果完成单位之一。

(3)论文、专利和成果转化工作的完成人,必须包含至少一名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

(4)课题结束后,成果报告交实验室归档。

7.申报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对于重点课题则不超过三年。执行时间以课题下达时间为准。为了规范课题管理,申报书中课题起止时间应填写为:2024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两年)或2024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三年)。

8.课题组在接到立项通知后的30天内完成开放课题计划任务书,经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盖章后,提交给精细化工应用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一式三份),计划任务书将作为课题结题的依据。

三、课题申报所需材料(包括申报指南、申报书等)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网站(http://kjc.sccc.edu.cn/)公布,欢迎访问、查询、下载。

四、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并严格评审纪律,在召开评审会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本年度申报书受理时间: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31日。请申报人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提交至所在单位,请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认真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公章后报送至精细化工应用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护国大道733号,邮编:646300,联系人:秦老师18305168109)。所有项目申报Word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cyqin@sccc.edu.cn。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精细化工应用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课题申报书

附件2:精细化工应用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名单

精细化工应用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

2024年2月26日

附件1, 开放课题申请书空表-2024.docx

附件2, 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