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泸州市文化建设研究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文化建设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3-10 科技处 点击:

各二级学院、处室:

    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泸州市文化建设研究中心发布了2025年度文化建设研究课题,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文化强国、文化强省、文化强市重大决策部署,以文化建设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重点聚焦泸州文化强市建设的重点任务,服务泸州文化建设实践。

    二、课题申报

   (一)面向市内外公开申报。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有关科研管理规定。

    2.原则上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硕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需有2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

    3.中心在研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

   (二)课题标书须紧密联系《2025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具体题目自拟),绕开课题指南的课题申请,不予立项。

    立足学科前沿,贴近泸州实际。基础研究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时效性,避免低水平重复。

    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立项结项

   (一)管理和结项参见《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泸州市文化建设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二)立项评审采用匿名通讯初评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公示评审立项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年。逾期未结项者,撤销立项。鼓励以被采用的资政报告、专著、论文为课题最终成果形式。

    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出版或发表须注明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泸州市文化建设研究中心项目字样和项目名称、编号。否则不予认定。

    项目结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公开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1篇(知网、万方或维普可查)(28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1份(提交查重报告)。

    最终成果实行专家匿名通讯结项鉴定,结项等级予以公布。

    可申请免于结项鉴定的情形:(1)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或转载;(2)被市委、市政府作为重要成果采纳;(3)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4)被县级党委、政府或市级部门采纳;(5)发表核心期刊论文。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审查合格的申请书(附件2)、活页(附件3)一式2份(纸质材料)。

   (二)申报时间:请需要申报的教师在20254718:00前交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交到科技处王春燕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13547370704,电子邮箱: 1182905165@qq.com。


附件1:泸州市文化建设研究中心2025年度课题指南.docx

附件3:泸州市文化建设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活页.docx

科技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