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办法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3450   日期:2020-04-20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纵向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办法


为规范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管理,参照各级科技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纵向科研项目级别分为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厅局级科研项目和一般纵向科研项目四类。

二、国家级科研项目

1.自然科学: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等下达、列入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各类科研项目。包括“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重大前期研究专项、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产业化计划等。

2.人文社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的国家课题,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中的国家课题。

三、省部级科研项目

1.自然科学: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委下达的科技项目、四川省科技厅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四川省高科技产业化计划项目、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人文社科: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下达的科研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的教育部及其他部委课题,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中的文化部课题,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

3.全国高等教育学会规划项目、课题。

4.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下达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育协会的委托项目、课题。

5.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规划项目、课题。

四、厅局级科研项目。

1.四川省教育规划课题,四川省社科联的课题、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厅局(科技厅除外)下达的科研计划项目。

2.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泸州市社会科学项目。

3.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

4.全国化工职业教育协会课题。

5.省高等教育学会规划课题、项目。

五、一般科研项目

1.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2.其他市局级及以下单位、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立项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

3.校级项目、课题。

六、重点、重大项目,按相应级别的上一级别论定;自筹经费项目,按相应级别的下一级别认定。

七、二级项目、子项目,按相应级别的下一级别认定。

八、863”计划、“973”计划和国家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等项目的二级项目,我校与项目主持单位和主持人正式签订了合作(委托)协议(合同)的,可视为国家级项目。

九、外单位为第一承担单位,我校作为协作单位参加,或我校教师为项目组成员,且有经费拨入我校帐户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按相应级别的下一级别认定。

十、由外单位承担(我校为非承担单位或非协作单位,我校教师未列入项目组成员)的各级各类计划项目,由承担单位委托我校教师研究或开发的项目,视为横向科研项目。

十一、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为横向项目,需签订协议或合同,同时到科技处备案。

十二、不明事宜由院学术委员会另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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