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职责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5044   日期:2016-05-06

科研处是在学院分管院长领导下的负责学院教育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学报编辑出版以及科研成果转化的科研管理职能机构。是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

1、根据学院制定的总体发展目标,组织编制、实施学院科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实施学院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2、负责全院科研项目管理,包括纵向科研项目的服务、指导、申报及管理,横向项目的联系及管理,院级项目的立项、检查、结题验收等。

3、组织和管理全院学术交流活动,以及院外各种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开展工作和学术交流活动;组织院内各种类型学术讲座、学术交流活动。

4、负责组织学院各类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推进各类科研成果向社会、企业的转化,协助专利申请、奖励申报以及知识产权保护。

5、负责学报稿件的征集、编辑、出版与校际交流。

6、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与财务部门共同监督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

7、对年度教研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并根据学院奖励条例对科研成果进行奖励,激励全体教师进行科研,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科研统计工作。

8、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9、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级及以上科研成果评奖和优秀科技工作者的申报工作。

10、健全相关学术活动档案,科研计划档案,掌握科研动态。

11、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各项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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